校准和检定的主要区别
1)校准不具法制性,是自愿溯源的行为;检定则具有法制性,重庆直属高校仪器设备管理系统单机版,是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。
2)校准主要用以确定测量仪器的示值误差;检定是对测量器具的计量特性及技术要求符合性的综合评定。
3)校准的依据是校准规范、校准方法,可做统一规定也可自行制定;检定的依据必须是检定规程,重庆直属高校仪器设备管理系统单机版,重庆直属高校仪器设备管理系统单机版。
4)校准不判断测量器具合格与否,但需要时,可确定测量器具的某一性能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;检定要对所检的测量器具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。
5)校准结果通常是出具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;检定结果合格的出具检定证书,不合格的出具不合格通知书
①与市场上通用的型号比对选型。
通过市场调研即可获得通用型号的参数是否满足检测需求。
②按照检验标准中对仪器的技术参数要求选型。
标准中对仪器性能、精度的要求,是考察采购设备的重要参数。
③与同类质检机构中选购的仪器对比选型。
可咨询具有同类检测项目的**实验室所采购的仪器,因为有一段时间的使用经验,更能对仪器的性能及售后有较详实的了解。
此外,还可以咨询计量检定机构,由于这类单位经常出具校准报告的原因,这类机构对某类产品的性能能够提供更为准确的数据支持。
一、 各校购置仪器设备,要选择能明确完善仪器设备安装、调试、验收、索赔、保修,并能随时提供零配件的公司或厂家,保证所购仪器设备符合所需要的技术指标,能在可用期内正常运转。
二、 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,要有使用、维修等记录。
三、 高等学校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、资源共享。避免出现区域性仪器设备的重复购置。
四、 高等学校使用仪器设备的收费标准应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区别。
学校主管部门将其*部分经费返还有关实验室,实验室应根据学校、省级、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,将返还的经费用于补偿仪器设备的运行、消耗、维护、维修及支付必要的劳务费用。
五、 仪器设备一般不准拆改和解体使用。确因功能开发、改造升级或研制新产品需拆改解体时,应经学校主管设备的部门批准。
六、 仪器设备配备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层次,应以能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充分发挥效益为原则。
仪器设备的使用、维修、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,实行“持证上岗制”,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办法。